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节能监测评价中心
历史沿革
煤炭工业节能监测中心是由原煤炭工业部于1995年6月16日以煤厅字〔1995〕第193号文批准成立,是煤炭行业唯一一家由煤炭工业部批准组建节能监测机构,该机构设在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行政上受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统一领导和管理。2014年3月15日,根据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做好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资产划转等相关事项的通知》(中国煤炭科工改字〔2014〕71号文)的要求,中心机构设置划转至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心拥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MA)批准发放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170017321423。
2021年1月29日,为适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下新的工作要求,满足煤炭行业节能检测评价及检验检测需要,加强节能评价管理,促进企业节能降耗。经煤科院研究决定,成立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节能监测评价中心。2022年3月4日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节能监测评价中心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验机构认可,认可证书号CNAS L16081。节能监测评价中心与煤炭工业节能监测中心是建立在一个实验室资源平台上,属一套机构、两个牌子,实施一体化运行。
机构设置与资源
节能监测评价中心现有职工30人,其中管理岗6人,技术岗24人;其中高级职称7人,中级职称9人,初级职称6人。技术人员约占职工总人数的80%。
中心现有建筑面积约1140m2(其中采育园区约1000m2,和平街本部140m2),固定资产原值约650万元,主要检验设备100余台套。其中,中心本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青年沟路5号,煤焦检测、活性炭检测等实验室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的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育园区。
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北京采育经济开发区育隆大街5号煤科院采育园区煤炭特性楼
邮 编:102608
电 话:010-80201360
联系人:张旭
E-mail:mkypjzx@vip.163.com